困难群众救助_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tamoadmin 成语解读 2024-07-08 0
  1. 广东社会救助形成三个圈层,非低保困难群众能不能获得救助?
  2. 如何做好特困救助工作
  3. 国家如何做好社会救助工作?
  4. 湖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
  5. 民政局针对困难户的低保救助有哪几种?

拨打12345热线。

12345作为全国性的困难群众服务热线,这是一个公益性的热线,它可以更好的为民办实事,解决居民生活面临的困难,同时也能更好的去帮助那些困难群众解决生活上实际需要帮助的问题,因为在疫情期间很多人的收入都是不稳定的,同时也面临着无米下锅的困境,那么12345这个时候就体现出它的重要性,它能及时的把一些困难群众的问题反馈到相应的社区以及居委会,这些居委会就会通过实实在在的帮助去解决这些困难群众生活救助的问题,这样就能更好的解决他们的生活必需品,也能更好的保障自己辖区居民内的生产生活能够正常的进行。

一、遇到困难该如何求助?

困难群众救助_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关于生命遇到威胁时,我们应当打120进行生命上的求助,如果遇到危害人身安全时,我们应该拨打110进行身体上的保护等等,如果在疫情防控期间群众的生活遭受到了一定的影响,急需帮助,那么我们应该拨打***的12345热线,这样的热线是公益性的,它可以把居民的问题及时的反馈到相应的社区,由社区以及居委会共同处理,这样才能体现出为民办实事的效率性,同时也能更快的解决困难群众生活的问题。

二、12345是一个怎样的平台?

12345是全国性的平台,号码他在前面加上区号即可拨打当地的***热线,可以将自己所遇到的困难跟电话的接线员反馈清楚,接线员会将自己的信息反馈给街道办,他们会更快的去处理以及解决生活上面的困难,这样才能使自己的生活不受到影响。

三、从这件事上我了解到了什么?

民生才是国之根本,如果一个地方的民生它不能及时的处理并且应对,那么它会带来巨大的蝴蝶效应引发。引发居民们心里的不安,同时也会增加防控压力的产生。

广东社会救助形成三个圈层,非低保困难群众能不能获得救助?

社会救助包括以下内容:

1、经常性的社会救助工作,主要是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农村特困户生活救助以及城乡医疗救助等专项救助;

2、紧急救助制度,紧急救助主要是指发生自然灾害情况下的对灾民的紧急救助和应急救助行动,也包括对灾民延续一段困难生活的救助和民房倒房重建与修复工作的救助;

3、临时性的救助,临时性救助主要是指对低收入人群的救助工作和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包括流浪儿童的救助;

4、支持倡导开展社会互助活动,通过支持慈善事业的发展,培育和发展公益性的民间组织,以及倡导开展群众之间经常性的互助互济活动,来达到社会互助,对困难群众起到帮扶作用。

社会救助,是指国家和社会对由于各种原因而陷入生存困境的公民,给予财物接济和生活扶助,以保障其最低生活需要的制度。社会救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于社会保险的保障目标。社会保险的目标是防劳动风险,而社会救助的目标则是缓解生活困难。

社会救助的对象有以下三类:

1、无依无靠、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主要包括孤儿、残疾人以及没有参加社会保险且无子女的老人;

2、有收入来源,但生活水平低于法定最低标准的人;

3、有劳动能力、有收入来源,但由于意外的自然灾害或社会灾害,而使生活一时无法维持的人。社会救济是基础的、最低层次的社会保障,其目的是保障公民享有最基本的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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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特困救助工作

广东社会救助形成三个圈层,非低保困难群众能不能获得救助?

一、广东社会救助形成的三个圈层是什么?

社会救助能够帮助很多生活有困难的人维持最基本的正常生活,社会救助体系是一个非常完善的救助方式,在广东地区,社会救助现在已经形成了三个圈层,这三个圈层分别是针对低保户和特困对象,低保生活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以及其他困难群众,针对这三个救助圈层,广东地区制定了不同的救助制度,这样一来就能够更加有效更加全面的帮助这些生活困难的人。

二、非低保困难群众能不能获得救助??

非低保困难群众,也就是隶属于其他困难群众,这个范畴之内的这些人会被给予一定的临时救助,也就是说,这部分人在出现生活困难的时候,可以向当地的社会救助部门寻求帮助,社会救助部门经过考察和审核之后,就会对这部分人群给予一定的物质或者是资金方面的救助,所以非低保困难群众是能够获得救助的。

三、怎样才能让社会救助广泛的开展起来?

社会救助的开展范围非常的广泛,不仅需要专业的人力和物力去支持,更重要的是需要人民群众的理解,因为,有的社会救助活动可能没有办法让被救助人群,真正的实现无忧无虑的生活,所以有时候会得到一些误解,在这种情况之下,让被救助人群理解社会救助的特点和性质,才是能够最大程度的让社会救助广泛开展起来的主要因素,所以我们大家在生活当中一定要认识到社会救助的目的是什么,尽自己最大的可能帮助需要救助的人群,这样我们的社会才能变得更加的和谐,社会救助也才能够继续延续下去。

国家如何做好社会救助工作?

 一、明确标准,切实做好困难职工调查摸底和建档工作

各级工会要集中安排时间,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深入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家庭,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困难职工的有关情况,做好困难职工调查摸底和建档工作。

(一)建档范围。在我市已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含农民工)。

(二)建档标准

1.特困职工家庭: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经***救济后生活仍十分困难的;

2.困难职工家庭: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130%以内的;

3.边缘困难职工家庭: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131%-150%以内的;

4.大病职工家庭:职工家庭成员因患大病,医疗费年度支出10万元以上或者在后续治疗期间,丧失劳动能力、生活特别困难的;

5.遭受意外伤害、灾害职工家庭:遭受意外事故,致职工家庭成员死亡或重残,医疗费年度支出10万元以上,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因其他灾害造成家庭财产损失10万元以上,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职工家庭人均月收入均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三)建档程序

1.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含农民工,下同)个人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申请,填写《莱州市困难职工建档申报表》(一式三份,以下简称申报表),并如实提供有关建档材料。

2.所在单位工会按照建档标准,对困难职工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3.所在单位工会将《申报表》和有关材料报送其所属的镇街、系统工会,直属单位工会直接报市总工会。镇街、系统工会对困难职工家庭情况进行核实,报市总工会。

4.市总工会对上报的《申报表》进行审核,对符合救助条件的职工实施救助,并将其信息按要求录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软件》。

二、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帮扶救助活动

各级工会要***取有效措施,开展多种形式的救助帮扶活动,切实为困难职工解决实际问题。

一是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把困难职工救助纳入城乡困难群众爱心救助范围。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搞好与困难职工所在社区、镇街的对接,按照《莱州市城乡困难群众爱心救助办法》要求,最大限度地将符合莱州市城乡困难群众爱心救助标准和条件的困难职工,纳入救助范围。

二是要积极做好困难职工救助的申报工作。市总工会对未纳入全市城乡困难群众爱心救助范围,且符合困难职工建档标准的家庭实施救助。申报困难职工救助,除填写《莱州市困难职工建档申报表》外,需提交职工本人书面申请、***复印件、失业证复印件、病残证明、新农合结算单和医保部门结算凭证及相应的医疗单据等证明材料。

三是要做好职工互助互济储金会会员救助的申报工作。各基层工会要按照《储金会章程》规定和救助程序,做好储金会会员救助的申报工作。申报储金会救助,需提交职工本人书面申请、***复印件、新农合结算单和医保部门结算凭证及相应的医疗单据等证明材料,并填写《莱州市困难职工建档申报表》。同时要借此机会,做好储金会的宣传工作,进一步扩大储金会的覆盖面,不断壮大储金会的势力,提高储金会的救助能力。

四是要争取党政的重视和支持,全面做好困难职工的救助帮扶工作。各基层工会要积极争取同级党政的重视和支持,在单位内部开展行之有效的困难职工救助帮扶工作。同时要对具有代表性的特困职工、劳动模范、待岗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和离退休人员进行走访慰问,并将日常救助与年终集中救助相结合,根据致贫原因,“输血”与“造血”相结合,***取多种措施帮助他们解决突出问题和困难,让困难职工、农民工群体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注重结合,将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落到实处

各级工会要把开展救助帮扶送温暖活动与推进工会帮扶工作、加强工会帮扶工作建设结合起来,及时向党和***反映职工的利益诉求,进一步完善帮扶平台,为职工提供多元化服务,最大限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

一是开展调查研究,实施政策帮扶。各级工会组织要广泛开展惠民政策的宣传活动,宣传党委***在就业、劳动报酬、医疗、社保、教育、住房等方面出台的各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并推动各项政策的落实,帮助符合条件的各类困难职工享受城乡困难群众爱心救助政策,帮助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享受教育救助政策。

二是落实责任,严格标准和程序。各基层工会要根据困难职工救助的标准和条件,进行认真调查摸底。同时,要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将本单位、本辖区确定上报的困难职工救助名单张榜公布。困难职工和储金会会员救助申请,务于2011月30日前由各工会工作委员会、直属基层工会按照职工的困难程度汇总排序后,统一报市总工会生产保障部,联系电话:2213159。市总工会根据各单位上报的困难职工名单逐户审核,初步确定困难职工救助名单,按程序报***办公会研究确定救助对象。

三是扩大社会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各级工会要充分发挥工会宣传阵地作用,积极做好对工会帮扶救助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宣传工会开展***帮扶工作的创新成果,努力营造全社会关爱困难职工、帮扶困难职工的良好氛围。

湖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

1、坚持以保促稳。

牢牢把握主动权,兜牢民生底线,以保促稳、稳中求进,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

2、坚持底线思维。

抓实抓细底线性任务,实施好兜底保障、社会救助、保供稳价等政策,充分发挥基本民生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作用。

3、坚持精准聚焦。

紧盯重点领域,聚焦困难群体,切实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保障重点困难人群基本生活。

落实社会救助政策:

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加大对困难群众监测预警、动态管理工作力度,持续落实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各项救助政策,对存在返贫风险的困难群众、低收入家庭等群体中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纳入相应救助范围,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兜尽兜。

充分发挥临时救助解决“两不愁”的兜底作用、“三保障”的助力作用、致贫返贫的防范作用,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确保符合条件的人员应救尽救,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底线和心理底线***发生,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民政局针对困难户的低保救助有哪几种?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社会救助,关爱生活困难群众,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社会救助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将社会救助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和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社会救助资金、物资保障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人民生活水平,统筹制定、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及保障标准,建立社会救助资金自然增长机制,将社会救助资金和社会救助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城乡一体化。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民政部门统筹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教育、人力***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计生等社会救助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机构编制、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按照国家统一规划建立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社会救助信息互联互通、***共享。第六条 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统一负责基层社会救助事务。负责民政事务的机构作为社会救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等事项。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第七条 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法规政策宣传,引导公众关注、支持、参与社会救助工作,鼓励救助对象自立自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救助诚信体系建设。第八条 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社会救助,探索保险服务业参与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捐助和服务。

对在社会救助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第二章 最低生活保障第九条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以下简称市级)人民***按照国家规定的测算方法,根据当地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一定比例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的具体认定办法,由市级人民***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制定。第十条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申请人与最低生活保障经办人员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成员、相关工作人员有近亲属关系的,应当如实申明;

(二)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7日后,报县级人民***民政部门审批;

(三)县级人民***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初审意见和相关材料之日起15日内提出审批意见。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第十一条 对批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县级人民***民政部门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按月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

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取多种措施提高其救助水平。县级人民***民政部门应当按不低于本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0%比例,增发补助资金。第十二条 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家庭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以下,且家庭财产符合县级以上人民***规定的低收入家庭(以下简称低收入家庭),可以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有关社会救助。

县级以上人民***根据本地实际和分类救助的需要,可以扩大低收入家庭的认定范围,但低收入家庭的人均月收入认定标准不得超过当地执行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县级以上人民***应当每年向社会公布本地区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

一、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救助

1、救助对象: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是低保户中持残联颁发的二代残疾证的残疾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是持有残联颁发的视力、肢体一级,精神一、二级二代残疾证的人员。

2、补贴标准:困难残疾人每人每月80元;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100元。

二、农村特困人员救助

1、救助对象:农村特困人员,指年满60周岁,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且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或赡养人、抚养人及其他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2、供养标准:分散供养,每人每年4704元;集中供养,每人每年6720元。

三、失能老人救助

1、救助对象:农村低保户中年满60周岁的失能老人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年满60周岁失能老人。

2、救助标准:低保户中失能老人标准是每人每月15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失能老人标准每人每月100元。

四、高领老人救助政策

1、救助对象:年龄在80至89周岁的无财政、社保工资的老年人和90周岁以上的所有老年人。

2、补贴标准:80至8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90至94周岁每人每月200元;95至99周岁每人每月400元;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2000元。

扩展资料

申请农村低保所需材料:

1、书面申请书。

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

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

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

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

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

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

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

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百度百科-低保

百度百科-社会救助暂行办法